|
2025-209号公告
发布时间:2025-12-19
公示期间,首次登记公告
关于华鑫雅居商业楼办理首次登记的公告
关于华鑫雅居商业办理首次登记的公告
华鑫雅居小区业主: 库车市天山中路531号华鑫雅居小区1号商业楼、2号商业楼、3号商业楼、7号商住楼均已办理首次登记,业主可以申请办理转移登记。
办理地址:华鑫雅居售房部网点直接办理
携带资料:合同、身份证、结婚证、购房发票、契税发票、本人到场
告知事项:经登记系统升级,不动产登记证书无需贴图,出证后仅需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即可查看证书信息及附图,如业主有需要,可自主另行携带图纸要求贴图
库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-208号公告
发布时间:2025-12-17
公示期满,遗失公告
关于艾孜热提·艾吉达尔艾力建设路18号养路段家属院1-3-101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
2025-207号公告
发布时间:2025-12-16
公示期满,遗失公告
关于常海波浙商世贸 中心龟兹 ,旅游文化 风情街S5-2 幢 一 层商铺106室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公告
2025-206号公告
发布时间:2025-12-15
公示期间,非公证继承公告
海尼沙·阿木东申请非公证继承尼牙孜·买买提航天小区1-2-401室的公告
G.4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
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:20251215001 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库车市胜利路10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: 0997-7135559
登记机构:库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2025-205号公告
发布时间:2025-12-15
公示期间,非公证继承公告
关于海尼沙·阿木东申请非公证继承尼牙孜·买买提航天小区1-2-301室的公告
G.4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
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:20251215001 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库车市胜利路10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: 0997-7135559
登记机构:库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返回顶部
|
| 实名认证服务商 |
|---|





